晋人笔法,裹锋与绞转相同( 三 )


民国时期,普遍王权(universal kingship)崩溃,使整个书法赖以生存的土壤消失,这集中的反映在文人资格的取消上,同时书法本身的内在发展逻辑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书法在这种内外力的逼迫下出现了变革性的发展趋势 。这种变革性不仅指普通意义上的书法在技法、形式等方面的新变化,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新旧知识分子在对从事书法这门艺术后意识形态与职业身份的变化 。尤其是后者,在实质性基础上,为文人资格取消后的从事书法作业的书法家提供了一种有别于中国传统社会里文人的生存方式 。
这就是朱艳萍在她的研究中提到的民国“专业书法现象” 。她研究的这一现象,为区别民国时期专业书法家同中国传统社会里的文人士大夫型书法家提供了四个标准(见朱艳萍《民国专业书家现象研究》);
一、他们的文化修养以及个人生活经历是为其书法创作与书法活动服务的,而不仅仅把书法作为丰富其自身文化修养的一种手段 。
二、他们视书法为一种专门的艺术创作,而不是普通的文字书写,不是文人余事 。
三、他们经常以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以及与书法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为主要目标 。
四、他们自我形象定位是专业的书法家,不是文人、官僚或者其它 。
这也就是在被“普通王权”(universal kingship)彻底崩溃从而导致的政治秩序的瓦解与文化秩序的损坏后,从事书法作业的一批书法家在个人经历与学问修养、专业心态与专业成就、职业行为、自我形象定位上与中国传统社会里文人士大夫型书法家的不同之处 。
以职业行为为例 , 这些专业书法家所从事的工作很多为传统士大夫所未曾经历过或不屑,譬如吴昌硕、李瑞清、曾熙等人在上海的鬻书行为;1914年由日本人白石鹿叟在上海发起举行的《吴昌硕书法篆刻展览》以及1928年,吴昌硕逝世后一周年在上海举办的《吴昌硕书法展览会》等;1909年,上海豫园书画善会的成立,以及1913年西泠印社的正式成立等;1930年,沙孟海发表《近三百年书学》,1936年于右任《标准草书千字文》出版,1938年蒋彝《中国书法》完成,1941年,于右任主编的《草书月刊》第一期出版 , 1943年,沈尹默撰写《执笔五字法》 , 1949年,黄宾虹、邓实《美术丛书》第四集完成等(见朱艳萍《民国专业书家现象研究》) 。这些新颖的书法社会性活动预示着文人士大夫型书法家的生存状态已越来越与时代格格不入,很难融进现代社会的时代主流中去 。同时,书法艺术也因此有了向着更深、更广层次发展的多种途径的可能性 。
以“二王正统”为代表的帖学符号系统渐渐支离破碎,囊括在这个系统符号中的书法权威也无一例外的都分崩离析,留给现代书法家们的则是在这个转型过程中的痛苦与迂回 。
我们知道,在一个铁板一块,僵硬死寂的文化与社会中,我们不可能真正发现具有伟大原创力并使之上升为秩序的“权威”,同样,在一个文化与社会遭遇激烈反传统震荡并致使传统的一般规范崩溃的进程中也不可能出现真正具有伟大原创力并使之上升为秩序的“权威” 。只有在信息对称、交流畅通、环境自由的时空里 , 真正意义上的“权威”才会不期而降 。很遗憾 , 我们近百年来社会与文化的历史主流却正是从僵化的传统走向激烈反传统的记录,被中国传统文化所造就的中国传统书法,一方面由于传统文化精神所决定的古典书法观念使这门独特的艺术形式有赖存在的基础,一方面也正是因此使传统的书法极易依赖这种古典的文化模式而较难从中独立出来,一旦这种古典的文化模式被抽离或置换,也就是说随着近百年历史的不断变迁,当普通王权崩溃瓦解之时,传统书法的历史由此开始了终结,传统书法权威也随着历史的飘逝一步步走向坍塌 。现代书法权威又不易在这种变革过程中由以自然的产生,也就是说 , 传统书法的规范早已与这个时代大相异趣 , 而新的与这个鲜活时代相一致的书法规范仍然在难产之中 。
2、笔法的失传
考察整个书法史,可以发现历代书法文论中讨论笔法的文字最多 。古人没有现在便利的科学工具将书写的方法录像下来,就想尽办法,或比兴、或描述、或总结口诀……目的很清楚,第一,笔法对于书法而言至关重要;第二,笔法除了在有限环境下进行口传身授外,利用文字媒体,一定要让大家都知道、都能够掌握好 , 归结到一点,即是能比较便利快捷的写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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