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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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
其中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改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 , 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 , 设立10年过渡期 , 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方法对比 , 保低限高 。
即:新方案(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方案待遇标准的 , 按老方案待遇标准发放 , 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方案待遇标准的 , 超出的部分 , 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 , 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 , 依此类推 , 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
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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