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榆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 。【榆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榆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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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榆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榆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职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80%) 。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辖区城镇户籍,在本辖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未在三水登记的,应视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
(3)没有租住的廉租房、直管公房或自办公房 。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15㎡(含15㎡) 。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财产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或委托拍卖该财产 。
未来,榆林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 。榆林2014年建成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成公租房3005套 。近日,榆林市禅城区公租房于2014年开始接受申请 。与往年不同的是,2014年首次实行年度验收 。第一次,玉林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居民分开申请,申请条件较往年宽松很多 。往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仅限于每年4月至5月 。
榆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统筹,房屋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业主进行 。
《榆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对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和严格监管 。
《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政府投资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商品房项目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 。如果住房供应充足,应将供应目标放宽到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
投资者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及园区周边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各类公租房,主要由园区内的用人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自建、自办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是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从业人员 。建设单位应将居民信息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接受当地政府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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