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作品的付酬标准如何?

录音制品的录制和发行按版税支付 , 即录音制品的批发价×版税率×发行的录音制品数量 。
02 录制和发行录音制品的付费标准为:无文字的纯音乐作品版税费率为3??5%;歌曲和歌剧作品的版税是3??5% , 其中音乐占版税的60% , 文字占版税的40%;纯文字作品(含外文字符)版税率为3%;国家机关通过行政措施 , 确保发行的录音制品(如教材)版税率为15% 。
03 【使用他人作品的付酬标准如何?】如果一次录音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品 , 录音中所有作品的总报酬应根据版税和相应的版税费率计算 , 然后根据每个作品在整个录音中的时间比例确定具体报酬 。
04 录制改编作品 , 按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确定具体报酬后 , 向作品著作权人支付70% , 向原作品著作权人支付30% 。如果原作品已经过了著作权保护期或者著作权法不适用 , 录制作品的著作权人只按上述比例获得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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