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藩体制的影响?日本幕藩体制解体原因

田沼的增产兴业策
继德川吉宗之后,明和4年至天明6年(公元1767年—公元1786年),田沼意次(公元1719年—公元1788年)、意知(公元1749年—公元1784年)父子分任老中和若年寄,执掌幕政,推进吉宗改革后期的增产兴业政策 。首先是继续开垦新田事业,安永六年(公元1777年)颁布新田开发令鼓励江户、大阪商人出资,排干下总(今干叶县北部)印檗、手贺等湖沼,进行造田,但因洪水而末成功 。开发虾夷地(北海道)也是新田开发计划之一,当初曾订立过一个年产量600多万石的庞大开垦计划,但因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计划没有实现 。其次,发展经济作物,甚至贵重药材人参等的种植,经营专卖事业 。奖励开发矿山,设立铜座、铁座、黄铜座、朱座、银座、石灰会所等专卖机构,指定御用商人对这些矿产实行专卖 。此外,还准许工商业者成立各种“株仲间”(特权行会),由幕府征收称为“运上金”或“其加金”的营业税 。行会人数有限制,新参加的必须出重价购买特权,这种特权被称为“株” 。因为行会间禁止竞争,更抑制行会外竞争者,所以它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在这种政策下,幕府勾结特权商人垄断了三都的生产事业,获取巨利 。天明年间(公元1781年—公元1788年)仅大阪一地就发展了130多个行业的“株仲间” 。
幕府的专卖事业和特权行会的政策,目的全在摄取商品货币经济利益 。例如,关西产的油料作物一律须运交大阪行庄处理,禁止农村榨油买卖,甚军对农民的零星副业也要征税,所以农民及农村商人生活很苦 。在对外贸易方面,同过去限制输入品不同,奖励向中国输出铜和海产品——海参、干鲍、鱼翅及海带等,设法输入金银 。还企图同出现在北海道周围的俄国人进行贸易;派人对虾夷地(今北海道)进行调查,准备开发,但这些都因田沼被免职而没有实现 。

幕藩体制的影响?日本幕藩体制解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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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价政策方面,采取压制各种商品价格及米价保持回升的政策 。宝历11年(公元1761年)禁止开空米票(指大名为需要现金而开出曲空头米票)它会使米价下降 。与禁止空米票的同一天,开始实行御用金(摊派金)政策,计划向大扳富商征收170多万两御用金 。幕府将这笔钱分摊借给大阪各城镇,后者将其中三分之二购进米,剩下的三分之一借给大名 。这样可以防止米价下降,同时解决大名的财政团难,但实际上征得御用金不到70万两 。天明5年(公元1785年)又向大阪商人征收御用金 。次年更向全国居民征收御用金,从而引起了各界的不满,田沼政权终于倒台 。
田沼政策的特质及其失败
田沼的政策是根据当时的现实情况制定的,因为商品经济已发展到单靠复古主义政策不能应付了,田沼认识到当时商业高利贷资本对幕藩财政的支配力量,采取了勾结、利用商业资本的方针 。通过商业高利贷资本,捶取农民商品经济发展的新成果,以解救幕藩的财政危机 。他企图在封建体制所允许的范围内,把幕藩制的社会基础向货币经济方面扩大 。
田沼政策虽有适应现实的一些特点,但由于他是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的立场上来发展生产的,结果必然导致商品经济与幕藩体制间的矛盾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田沼一方面坚持向农民征收实物质租,一方面让特权商人支配商品流通机构,攫取农民商品经济的新成果 。结果是特权商人势力增大,广大生产者除受封建剥削外,还受特权商人垄断经济作物,压价购买,更加贫困化 。田沼意次一伙却卖官靡爵,过着奢侈颓废的生活 。天明4年(公元1784年)意知受贿食言,被纳贿的武士杀死,意次地位也日趋动摇 。
天明饥荒与农民暴动
田沼执政期间,连续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 。明和7至9年(公元1770年—公元1772年),江户、大坂大火 。与此同时,江户、东海道、九州、奥羽洪水,江户更受暴风袭击 。安永2年(公元1773年)流行传染病 。安永7年(公元1778年),京都、日向洪水 。安永7至8年(公元1778年—公元1779年),伊豆大岛火山喷发 。公元1779年鹿儿岛樱岛火山喷火 。天明3年(公元1783年)浅间山火山爆发,熔岩飞溅十余国,死者达2万余人 。同年起,从关东到东北、奥羽,连续发生大雨、大风、霜冻等,继续几年,受害严重,出现了“天明饥荒” 。天明3至4年(公元1783年—公元1784年)津轻郡(青森县西北部)饿死者达12万人,据说全家死亡变成空室者3.5万余户 。仙台藩饿死者14至15万人 。天明4年春,因传染病死亡者也很多,饿死者则达3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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