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国家科技奖励新法关键词( 三 )


《新条例》辟出专章祭出法律“利剑” 。 在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作出了8条规定 , 对违规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获奖者、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和提名专家、学者等 , 对在评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 , 都要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 包括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仔细研读分析这些规定 , 可以发现 , 《新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覆盖了提名、评审中、评审后全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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