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业务|互金新政太重磅!开展网络小贷至少出资三成,小微金融增资大潮要来了?

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和“低门槛”的准入条件下 , 我国部分互联网大公司利用旗下网络小贷牌照 , 借助发行ABS、助贷或联合贷款等模式规避杠杆限制 , 造成互联网金融乱象 , 而伴随着此次网络小贷新规的出炉 , 网络小贷公司“躺赢”时代或将成历史 。

小额贷款业务|互金新政太重磅!开展网络小贷至少出资三成,小微金融增资大潮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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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晚间 ,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公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 对网络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业务范围、贷款金额和用途、联合贷款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 。
新规不仅对资本金、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有要求 , 还对贷款金额做出限制 , 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 。 该《办法》将对近年来如火如荼的网络小贷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 包括大互联网公司像蚂蚁集团的“借呗”和微信的“微粒贷” 。
有意思的是 , 就在同一日 ,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
对此 , 蚂蚁集团表示会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 , 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 , 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
此前招股书显示 , 蚂蚁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 最大的线上消费信贷平台、最大的小微经营信贷平台、最大的线上理财服务平台和最大的线上保险服务平台 。 无论从规模、结构和业务复杂度 , 还是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 , 或者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 , 蚂蚁集团都可被认定是一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
压低杠杆率 , 小贷公司或将“银行化”
事实上 , 从互联网金融兴起 , 到P2P机构泛滥 , 直至大规模暴雷 , 监管对于金融科技的所谓创新 , 一直缺乏必要的监管 。
在以往“低门槛”的准入条件下 , 我国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促进了金融覆盖面、提升了服务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乱象现象:一些互联网公司利用旗下网络小贷牌照 , 借助发行ABS、助贷或联合贷款等模式规避杠杆限制 , 无限放贷 , 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 , 影响了金融和社会稳定 。
【小额贷款业务|互金新政太重磅!开展网络小贷至少出资三成,小微金融增资大潮要来了?】而此次办法出台意味着 , 网络小贷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 与此前归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管理相比 , 网络小贷正逐步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体系 。
作为由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管理的类金融机构 , 网络小贷公司通过发放互联网贷款将业务遍及全国 , 同时又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等形式放大杠杆 , 一度让网络小贷牌照比地方城商行更加“吃香” , 同时 , 也成为各大互联网巨头的标配 , 有的互联网公司还不止成立一家 。
然而伴随着此次办法出台 , 类金融机构因规则差异而形成的套利空间 , 将进一步缩小 。
事实上 , 此次办法对众多网络小贷公司的真正要害是严格的杠杆率限制 , 也就是资本金问题 。
其一对外融资方面 , 要求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 , 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 , 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 , 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 , 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 其二是要求在单笔联合贷款中 , 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上述两条规定叠加起来 , 直接卡死了杠杆率 , 使得网络小贷的监管标准全面向银行看齐 , 据相关地方小贷协会负责人表示 , 上述新规实施或引起八成以上网络小贷公司转型、转让、甚至退出 。
互联网小贷公司成“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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