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情感|小产权房将全面消失?中央明确信号,老家的房子统统按“新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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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当下 , 一套房对一个家庭有多重要?
在这个房价如此高的时代 , 任何家庭有自己的房子 , 等于获得了一个安身立命的场所 , 也是家庭几代人的财富 。 更何况 , 对于很多年轻人而言 , 有房才是婚姻的前提 , 有房才能给予子女更好的教育 。 仔细想想 , “有房才有家”并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 而且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 , 有一套房子 , 那就相当于减少了几十年的奋斗时间 。
据新华网发布的《中国青年租住生活蓝皮书》 , 目前中国房屋租赁人数已超2亿人 , 这一数字两年后将达到2.4亿 。 他们真的愿意一直租房吗?说真的 , 租房只是无奈的方法 , 如果有足够资金 , 那这部分人还是会选择买房的 。 随着住房需求不断扩大 , 除了商品房 , 还有保障房 , 房改房等 , 另外还有一类房子非常特殊 , 就是小产权房 。
之所以重点提起这一类房子 , 就是这些房子太多了 。 虽然没官方数据支撑 , 但如是研究院曾做出估算 , 小产权房占整个住房总量的24% 。 就连房市发展成熟的深圳 , 小产权房占全市总住房套数的比例都超过了56% 。 深圳都一大半是小产权 , 更别提广大的地市和县城了:宅基地建房、集体用地建房等 , 这些五花八门的房子 , 都是“小产权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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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根本 , 小产权房能大量存在 , 原因不外乎是商品房房价相对过高 , 大部分人负担不起 。 因此 , 对于初入楼市的购房者来说 , 经济能力有限 , 又不愿过多等待 ,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成了很多人的“明智选择” 。 在这些人看来 , 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小产权 , 只要房子能住人 , 都是好归宿 。
不过 , 一条指令 , 让房地产界“彻夜难眠”!老家有房的人享福了?
近日 , 自然资源部经商住建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委共同研究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 。 就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 , 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
一石激起千层浪 , 这个新闻引起了极高的关注度 , 毕竟改革开放40年 , 1978年时我国有9.63亿人 , 其中7.90是农村人口 , 城镇人口只有1.72亿 。 加之以前大多数人都住在农村 , 人口流动少 , 城镇化率还不到18% 。 换言之 , 现在多数人的父辈 , 在农村都有自己的房 , 只不过很少人愿意放弃自己那“一亩三分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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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房说君的一个亲戚为例 , 他为了方便下一代读书、就业 , 很早就把子女的户口迁到城市 , 也在城里买了房 , 但并没有举家搬进新房 , 反倒是城里农村两头跑 , 种地和秋收时就回老家 , 孙子孙女放寒暑假了 , 又把孩子接回农村老家 , 一家8口人 , 子女是城镇户口 , 父母仍然是农村户口 。 父母老家的房子去留 , 也困扰着众多城市子女 。
如今中央明确信号 , 老家的房子统统按“新规”办 , 其中3点值得注意
一、农村老家的房子继承:地随房走
首先要明确的是 , 宅基地是不能单独继承的 。 因为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 , 城镇的归国家 , 农村的归集体 。 也就是说 , 土地的所有权不归属个人 , 再加上我们对土地上面的房子享有所有权 , 而房子下的地享受使用权 。 即便农村宅基地没有70年的使用期限 , 但在农村集体范围之内 , 也必须严格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
所以 , 此次明确继承与户口无关 , 即已经拥有城里户口的子女 , 完全可以继承父母留在老家的房子 。 也就是所谓的“土地随房子” , 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
二、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今年后 , 老家有房的人享福了
需要注意的是 , 此次明确的继承问题 , 早在2011年11月 , 国家就已经明确 ,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 之所以在今天能在引起热议 , 说到底 , 还是至今为止 , 很多地方尚未完全落实要求 。 除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登记进展比较缓慢 , 还有就是地方执行的时候 , 存在不明确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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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些地方就曾要求:如果子女都已经落户城里 , 那么老人过世之后 , 老家的房子在不能拆建维修 。 房子在 , 子女就可以住;房子倒了就要收回宅基地 。 所以 , 此次中央的答复也消除了很多歧义 , 明确告诉大家:“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
总之 , 这相当于提供了一条城市连接农村的纽带 , 到那时候 , 回乡养老、带孩子回老家度假 , “城里有房、老家有屋” , 会让很多人过上别人羡慕不来的享福生活 。
三、房子交易问题:城里人可以下乡买地建房了?
这是误解 。 虽然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 , 但不不代表能交易买卖 , 这是底线所在 。
对此 , 国家早有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 , 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 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 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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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 , 在农村 , 小产权房是普遍存在的房子 , 更何况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 , 无论转让还是交易 , 都不受法律保护 。 与此同时 , 购房者更应该关注的小产权房或会“全面消失”的问题 。
根据人民网《北京将对小产权房分类处理 , 涉六类房应依法拆除》 , 2020年有6类小产权房将被拆除 , 包括:
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不达标 , 存在严重质量或安全隐患 , 又不能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
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 , 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
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
占用公共道路、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
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
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 此外 , “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也应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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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说君有话说 , 可以预料的是 , 随着国家这种“逆城市化”的措施逐步推进 , 不但可以让“三无”小产权房从今年后“全面消失” , 同时也对农村农业构成利好 , 给村民带来经济收益 。 通过以上观点 , 房说君认为 , 这条指令带来的成效可以说让整个房地产界夜不能寐 。
要知道 , 农村长期存在宅基地交易、小产权房买卖等问题 , 随着中央明确信号 , 并明令确定农村人口的城市子女能继承房地 , 这就意味着 , 不久的将来 , 无论是小产权房 , 还是宅基地交易 , 都没有转正的希望 。 购房者们不要以为这种房子众多 , 早晚要转正 , 在此房说君要提醒各位 , 万万不可在合法和违法之间投机取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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