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肇越:将公积金强制缴纳改为自愿缴存,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二 )


首先 ,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严重加大企业的负担 , 尤其是对于民营企业的压力 。 仅2018年这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就达到21,054.65亿元 。 对比201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80,448.07亿元) , 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相当于全国税收总收入的26% 。 基本相当于同年全国企业所得税总和(22,242.11亿元) 。 可见 , 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对于企业的压力之大!同时 , 从缴存单位的构成看 ,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为155.44万个 , 占全部缴存单位的为53.31% 。 因此 , 民营企业的负担尤为严重 。
其次 ,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严重地遏制居民消费的增长 。 还以2018年为例 , 这一年远远超过全国个人所得税总和(8324.42亿元) , 可见其规模之大 。 其结果是大量的个人收入被强制性冻结在住房公积金账户 , 无法用于消费和投资 , 这对于当前的经济转型升级形成了严重的制度阻碍 。
第三 ,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造成大量金融资源低效运行 。 第一 ,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是通过强制缴纳的方式将巨额资金汇集到公积金中心账户 , 造成大量资金结余在公积金中心账户 。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数据 , 截至2018年底 , 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14.59万亿 , 累计提取总额8.79万亿 , 提取后缴存余额高达5.8万亿 。 第二 , 这种方式造成企业和居民家庭本可以用于生产和消费的资金大量被动地聚集到房地产市场 。 不仅成为推动房地产市场泡沫的金融力量 , 而且造成企业发展资金被动地被抽血 。
第四 ,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很大政策规定过时、过僵 , 与现实脱节 。 例如 ,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 , 北京市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120万 , 这一金额相对于北京市的房价而言 , 明显比例过低 。 虽说不是“杯水车薪“ , 但是也只能”拾遗补缺“ 。 因此 , 应当对于这样一些过时的政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
03、全面、系统改革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让群众得到实惠 , 让企业减轻负担;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 让金融资源合理配置;贯彻“房住不炒“的政策 , 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
首先 , 将强制缴纳改为自愿缴存 , 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未来购房计划安排缴存金额比例使用 。
现行的强制缴收住房公积金的制度造成一部分有房者即使没有再度购房的需求 , 但是依旧被征收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些目前根本无力购买住房的年轻人也被强制征收住房公积金;虽然允许使用住房公积金缴纳租房租金 , 但是各地指定的提取上限严重脱离实际;对于购买首次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也严重脱离实际 , 例如北京的公积金贷款上限仅有120万 。
如何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
应当随着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 , 将强制缴纳制度改革为自愿缴存 。 对于哪些有购房需求的人 , 可以根据自身家庭的购房规划 , 选择缴纳住房储蓄存款 。 他们可以根据自身购房计划的时间和金额需要 , 确定缴存的时间和金额 。 缴存时间越长 , 贷款时利率优惠越大;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挂钩 , 存款越多 , 将来申请住房政策贷款的额度越高 。
例如 , 德国的住房储蓄银行采取“互助合作、以存定贷、资金专用、封闭运行”的模式[1] , 将政策性住房贷款额度确定为存款金额的一倍 , 同时参加储蓄年限达到2年以上 , 才有资格申请贷款 。 即如果在住房储蓄银行有300万元存款 , 那么两年后可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的额度上限就可以达到300万元 , 而且这一政策性住房贷款利率水平一般低于同期市场存贷款利率 。 这样购房者就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储蓄存款和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 , 筹集到600万元的购房款 。 而对于那些没有购房需求的人 , 他们没必要缴存住房储蓄存款 , 就可以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其他消费和投资 。
其次 , 承认现实 , 稳妥改革 , 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 减轻企业未来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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