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别车泼咖啡案宣判,车主涉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

_标题是:壹现场丨别车泼咖啡车主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
21日上午 , “别车泼咖啡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并宣判 。 9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因“路怒”而向对方前挡风玻璃泼咖啡的苏某 , 以危险驾驶罪 , 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 罚金六千元 。
一审宣判|别车泼咖啡案宣判,车主涉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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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 , 有网民发布视频 , 反映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一辆黑色小客车多次别停后车 , 并在后车从右侧车道超车时 , 向后车前挡风玻璃泼洒深色液体 。
此前警方通报 , 涉事两车驾驶员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
经查 , 9月21日8时50分许 , 在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至安定路 , 苏某(男 , 29岁)驾驶黑色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 , 与驾驶白色小客车的王某(男 , 35岁)因变更车道产生纠纷 , 双方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均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 特别是 , 苏某向王某驾驶车辆前挡风玻璃泼洒深色液体(经查为咖啡) , 造成王某视线受阻的行为 , 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
目前 , 苏某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 对双方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 , 交管部门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此案起诉书显示 , 被告人苏某在案发前为某著名通讯公司销售员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苏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触犯了刑法 , 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公诉人称 , 有关司法鉴定显示 , 苏某驾驶过程中最高时速超过108公里 , 超速百分之五十 。 其追逐、泼洒咖啡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 应予以拘役三个月的处罚 。
【一审宣判|别车泼咖啡案宣判,车主涉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因苏某现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该案采取简易程序审理 , 苏某本人未到庭 , 通过云法庭在线接受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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