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如何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解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姜慧梓)近日 , 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以下简称“北京综合示范区”) , 工作方案全文于9月7日公布 。 方案提到 , 研究在北京市特定区域实施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目前 ,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都对境外高端人才实施个税优惠 。 北京综合示范区的境外高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将如何制定?哪些人可享受?方案中提到的“特定区域”包括哪些?

 

境外高端人才个税优惠如何确定?

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如何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解。 

目前我国个人综合所得采取七档超额累进个税税率 , 税率从最低档3%至最高档45% , 其中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部分 , 适用45%最高档税率 。

 

在此税制下 ,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均对境外高端人才采取个税优惠政策 , 但形式有所不同 , 有的进行“补贴” , 有的则选择“退回” 。

 

其中 , 粤港澳大湾区于2019年6月出台具体措施 ,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 其个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 , 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 , 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也就是说 , 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 实际个税税负不会超过15% 。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也采取补贴形式 , 但具体措施尚未出台 ,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朱芝松今年8月表示 , 目前正细化论证境外人才个税税负差额补贴实施方案 。

 

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近期刚刚落地 , 对境内外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一视同仁” , 适用最高15%的个税税率 , 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将在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退回本人 , 上述办法执行期至2024年底 , 即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第一个阶段 。

 

需要注意的是 , 与其他地区不同 , 海南自贸港2025年前将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 进入第二个阶段 , 届时将实行与内地不同的税制 , 即个税采取3%、10%、15%的三档累进税率 , 达到15%后不再向上累进 。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 , 由于海南自贸港未来封关运作后将成为“境内关外” , 其个税政策可参考性不大 , 因此在坚持一致性、公平性的前提下 , 北京综合示范区对境外高端人才实施的个税优惠政策可能比照现行的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 , 实际税负或与其保持一致 , 即不超过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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