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法一把尺!长三角地区“首违不罚”清单出台

税务执法一把尺!长三角地区“首违不罚”清单出台
文章图片
在长三角区域 , 跨省市税务执法怎么统一?采访人员近日从嘉兴市税务局获悉 ,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宁波税务部门全面执行统一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申报、发票类统一处罚裁量基准 , 既是税务总局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首批16项措施的重要落地举措 , 也是全国首次对跨省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实现“同事同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下称《“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下称《裁量基准》) , 首次统一了跨省市税务执法裁量基准 , 实现区域内“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 。
嘉善一家餐厅的法人祖先生表示:“有时候因为工作太忙,疏忽大意导致漏报 , ‘首违不罚’清单的执行 , 给了我们一次及时修正和弥补的机会!”《“首违不罚”清单》明确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税收票证等18项“首违不罚”事项 。 对上述税务日常管理中发生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 能够及时纠正 , 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体现了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 。
“别看一次罚款金额就50元、100元 , 影响却可大可小 , 前阵子我们刚刚通过‘银税互动’成功申请到了贷款 , 如果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 , 进而影响企业信用等级 , 可能就无法顺利享受贷款政策了 。 ”谈到清单出台 , 嘉善县某木业公司的法人陈先生由衷称赞 。 “执法标准一体化不仅体现在税收规范的统一 , 还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和善意 , 是政府部门落实中央“六保”精神的有力举措 , 尤其是给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较为宽松的营商环境 , 激发创业热情 。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陆蓓蕾主任表示 , “《“首违不罚”清单》不仅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运行压力 , 同时也给其他的产业扶持政策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 ”
新的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单位逾期申报罚款金额 , 相比之前百元以上的规定有了大幅的下降 。 《裁量基准》规定单位未按期办理申报纳税每次处罚50元的罚款(个人每次处20元) 。 据会计黄敏反映 , 她分别在嘉兴市嘉善县、嘉兴市经济开发区代理两家公司 , 清单出台前同样是丢失1张发票 , 处罚金额却不同 。 《裁量基准》明确发票丢失处罚金额统一按照丢失份数裁量 , 先前依据发票丢失份数、开票金额进行处罚以及处罚金额不同的疑虑得到消除 。 嘉善县税务局基层执法人员胡茹姿认为 , 执法口径的统一能够更好地保障实际执法的公平公正 , 消除了部分纳税人对处罚的负面情绪 , 有助于基层税务干部更好平衡税收管理与征纳关系 。
嘉善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李鹏飞表示 , “接下来 , 我们将继续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法治 , 加强政策联接和执行协同性 。 创新一体化体制机制 , 充分发挥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扶持作用 , 创建长三角区域良好营商环境 , 更好发挥税收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 ”
_本文原始标题《跨省市税务执法怎么统一?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出台 , 实现区域内执法一把尺!》 , 原作者田野、戴天宇、郝锦华 。 编辑沈烨婷)
【来源:浙报融媒体】
【税务执法一把尺!长三角地区“首违不罚”清单出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