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关于永城城区部分路段限行、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关于城区部分路段限行、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我市343国道(南环、西环)和东环路沱河大桥已建成通车 , 东、西城区的通行秩序将进一步改善 。 为加强城区交通安全管理 , 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 , 减少因货运机动车通行市区造成的交通、生活影响 , 改善城区交通环境 , 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结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创建和城市道路建设实际 , 自2020年8月10日起 , 在东、西城区新增部分限行路段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限行路段:
(一)西城区工业路全段(永涡路口至张桥闸路段)、解放路全段、中山街全段、淮海路全段等主街道以及区间路;
【限行|关于永城城区部分路段限行、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二)永宿路大营路口向东至永宿路龙宇大道路口之间路段;
(三)东城区中原路大桥路段 。
二、限行时间:
24小时 。
三、限行车辆类型: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厢式货车、重型货车、吊车、砼罐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车) 。
四、请途经东、西城区上述路段的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路线 。 确因施工、群众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送需要驶入上述限行路段的 , 由车辆驾驶员持驾驶证、行驶证、施工单位介绍信等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领取《通行证》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在上述路段安装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 同时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执法 。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 , 在限行路段内违法行驶的 , 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予以处罚 。
特此公告 。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30日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 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永城市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 , 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相关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现将启用的电子监控设备的位置及启用时间公告如下:
限行|关于永城城区部分路段限行、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文章图片

公告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6日 。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 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 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依据 。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安全驾驶 , 文明行车 , 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
特此公告 。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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