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音乐产业乘上短视频风口,是“弯道超车”吗?( 二 )


音乐创作不能只是其他娱乐产品的附庸 , 而要有其独立的消费价值
视频平台各类音乐扶持、补贴、振兴计划如火如荼 , 各路音乐人高调入驻的新闻不绝于耳 。这股竞争态势不由让人联想起此前在线音乐平台的跑马圈地之战——几大在线音乐播放平台的“割据”之后 , 是用户不免疲于辗转于多个App寻找心仪歌曲的无奈 。而原本期待就此改善的原创音乐人收入 , 并未得到太多改善 。
可以说 , 版权意识的增强与用户的付费意识提高 , 都为音乐人勾勒一个属于互联网时代的美好春天 。然而 , 自唱片时代告一段落后 , 音乐产业距离真正属于自己的“春暖花开”似乎总差一口气 。综艺选秀爆火之时 , 数十年华语音乐积累成为取之不竭的宝库 , 一首首在记忆中蒙尘的经典旋律经由全新编曲和实力演绎 , 刷新着人们的视听体验 。影视产业爆发式增长的这几年 , 围绕电影电视宣传发行而创作的主题曲、推广曲层出不穷 , 几乎将当代华语乐坛最好的嗓子与词曲作者一网打尽 。然而回过头不难发现 , 与其说是迎来产业融合跨界的双赢 , 不如说是为他人作“嫁衣” 。真正从综艺、影视引流回音乐产业核心消费的案例少之又少 。尽管 , 近几年 , 各种体量的现场演出大有从一二线城市扩大至三四线城市的燎原之势 , 为音乐产业打了一剂强心针 。
“音乐创作不能只是其他娱乐产品的附庸、甚至沦为短视频的背景音乐 , 而要有其独立的消费价值 。”业界人士指出 , 真正能够刺激创作与消费市场的 , 并非一两个爆款产品与头部音乐人所掀起的短时流量效应 。助推产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 , 仍是围绕产业核心——版权所建立起的合理收益机制 。所幸 , 不少短视频平台有意识逐步完善版权业务 。过去免费授权投放平台 , 以供用户拍摄视频使用的原创音乐 , 也能通过用户累积的使用量或预付费等模式获得相应版权收入 。而“一闪”则干脆签下十位Vlog音乐制作人 , 打造独家曲库 , 供用户自由使用 。
回到最初的问题 , 音乐产业能否乘上短视频风口 , 就要看用户在“看音乐”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 , 能否真正反哺到产业的基石——创作本身 。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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