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了!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倾倒建筑垃圾竟然属于故意毁坏财物!

趁着漆黑的夜晚 , 一辆辆翻斗车停靠在路边 , 正在偷偷将满车的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公共交通道路上 , 这一幕就发生在宽城区内的铁北三路 。 对此 , 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 最终宽城区法院分别对三人判处了四个月至五个月不等的拘役刑罚 。
涨知识了!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倾倒建筑垃圾竟然属于故意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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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翻回到2019年4月21日 , “请问是宽城区公安分局兰家镇派出所吗 , 我们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向铁北三路北七条至北十条段路面上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 , 共计16堆 , 路面总宽7米 , 平均每堆垃圾占用路面3.5—4米 。 ”早晨一上班 , 宽城区公安分局兰家镇派出所就接到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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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屡禁不止 , 倾倒的建筑垃圾不仅会影响正常通行,还会造成环境污染,更重要的是还会形成隐患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 接到举报后 ,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 , 迅速行动 , 很快便依据相关线索将被告人刘某某、任某某和张某抓获归案 。
依法提前介入 , 消除安全隐患
案件发生后 , 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 , 主动与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对接 , 联合走访踏查案发现场 , 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 确保案件快速办理 。 鉴于违规倾倒的建筑建筑垃圾体量巨大 , 严重妨碍交通 , 办案检察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 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清运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 , 及时保障了道路通行 , 消除了安全隐患 。
联合会商研讨 , 准确把握定性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 办案人员对该案应该按照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还是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产生了分歧 。 为此 , 办案检察官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进行了会商 , 最终一致认为 , 本案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不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 故不应按照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 但被告人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造成了行政执法部门清障损失 , 即造成了公共财物的损失 , 符合刑法第275条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 。 为了准确确定犯罪数额 , 承办检察官又引导公安机关联系长春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鉴定意见 , 认定“涉案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给路面造成损害 , 清理回复到车辆通行状态 , 造成经济损失达6300元 。 ”故该案犯罪数额达到了司法解释规定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标准 , 因此应当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
加强释法说理 , 促使认罪认罚
三名被告人到案后 , 辩称自己没有对道路造成实质性损害 , 且不存在毁坏财物的故意 , 拒不认罪认罚 。 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刑事政策、社会危害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 , 最终被告人承认了其为了牟取利益 , 明知找寻的倾倒垃圾地点为城市车辆公共通行道路 , 仍趁黑夜装运并倾倒的犯罪事实 , 主动上缴了清理建筑垃圾造成的损失 , 并真心悔过、认罪认罚 。 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对三名被告人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
【涨知识了!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倾倒建筑垃圾竟然属于故意毁坏财物!】本案的成功办理 , 对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 目前该类案件在辖区内几乎绝迹 , 起到了“办理一案、震慑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 下一步 , 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有机融合 , 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 , 在源头上加强行业漏洞监管 , 真正做到“疏堵结合” , 坚决防止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死灰复燃 , 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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