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在海南|海口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市民建议——设过渡期落地“一户一犬”( 二 )



凤在海南|海口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市民建议——设过渡期落地“一户一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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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海大道路边的草坪上 , 一只金毛犬脱离了牵狗绳 。 蒙海龙 摄
身高体长是否作为标准
新修订的《草案》规定重点管理区禁止养犬 。 对于禁养区的范围如何划分 , 许多养犬的人对此很关注 。 梁忠源认为 , 养犬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 为避免遛狗影响到社区和其他居民的生活 , 可禁止在小区、街道等处遛狗 , 应到公园、海边等非居民区域遛狗 。
“养狗 , 除了应具备一定经济条件外 , 还应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 。 ”市民余洪斌说 , 不能在小区楼房里养狗 , 因为狗叫起来会影响到邻居的生活和休息 , 随地大小便也会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 建议养狗最好有院子、有场地 。
海口威纳尔物业公司负责人喻永宏也认为 , 小区不适合养狗 , 很多市民带孩子在小区里玩耍时 , 会担心从哪里蹿出来一只狗伤害了孩子 , 而且狗的排泄物清理不及时 , 也会影响小区的卫生 。 有时深夜小区里的狗吠声 , 让整个小区居民的休息都受到影响 。
海口某小区一业主被狗咬伤 , 因赔偿起纠纷闹得很不愉快 。 “我们小区也出现过狗伤人的事情 , 养犬应该确保安全管理 , 比如大型犬只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 , 应该采取禁养措施 。 ”海南昌宇事务所律事勾洪刚说 。
朱晓宇则认为 , 不应以身高体长作为禁养大型犬只的标准 , 应结合犬种综合考量是否应予禁养 。
“2008年《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时 , 就有许多人提出这样的问题 , 但许多大型犬只因其本性 , 对养犬的人及家人朋友来说不会具有攻击性 , 却会对陌生人产生攻击性 。 即便没有攻击性 , 在外遛狗时 , 不熟悉该犬只习性的路人遇到 , 也会有一种本能的心理恐慌 。 ”市民李佳伦说 。

凤在海南|海口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市民建议——设过渡期落地“一户一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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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湾外滩一位市民手牵着两只小狗 。 王程龙 摄
流浪犬谁来处置更合适
海口市公安局城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 相关部门在调研过程中 , 经梳理发现城市养犬管理在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中有如下发展趋势:一是越来越多的沿海发达城市由城管作为城市养犬管理主管部门 , 如深圳、杭州、嘉兴、淮安等城市 。 二是越来越多的国内大中城市赋予城管捕捉流浪犬的职权 , 如福州、郑州、兰州、南宁、厦门、三亚等城市 。 近年来 , 随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越来越健全 , 职能越来越明确 , 完全有能力且应该承担起城市养犬管理更多的工作职责 。 应借鉴以上城市的养犬管理工作做法 , 把握发展趋势 , 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流浪犬的捕捉工作 。 实行警方、城管、动检等多部门各自分工 , 齐抓共管 , 有利于有效地做好海口养犬管理工作 。
龙华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王学锋认为 , 捕捉流浪犬 , 公安部门更有强制力 。 “进入小区捕捉犬只 , 需要住户配合 , 城管执法人员对住户缺乏强制权 , 如果对方不配合执法的话 , 就会处理不下去、达不到执法效果 。 ”王学锋说 。
【凤在海南|海口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市民建议——设过渡期落地“一户一犬”】海南动物保护人士李波多年来一直在关注养犬管理工作 , 他介绍 , 青岛市将捕捉流浪犬的工作移交给城管部门 , 各区城管部门均设立相应机构 。 因犬只管理涉及到农业、动物检疫、城管和公安等部门 , 所以由政府设立协调机构 , 以政府各部门为主 , 以民间为辅 , 政府出资建立流浪动物收容所 , 对民间公益组织给予帮扶 , 让他们参与、监督 , 这样在整合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
“让城管部门捕捉流浪犬和查处养犬违法违规行为 , 警方负责处理涉及养犬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 这样分工比较妥当一些 。 ”童雪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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