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暖心你我他——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布会,法律有温度

2020年5月27日 ,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王小华等一行检察人员在深溪镇大窝村对精准帮扶户郭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 深溪镇大窝村驻村第一书记洪一雷 , 红花岗区法院驻村干部王睿及部分大窝村村民等20余人出席会议 。
2020年3月27日郭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民警查获 , 郭某某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86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 。 王小华检察官审查该案时了解到 , 郭某某系建档立卡脱贫户 , 又是深溪镇发展羊肚菌产业带头人 , 是深溪镇大窝村重点扶持对象 , 且犯罪情节轻微 , 郭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 认识到错误 , 于是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2020年5月27日对郭某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 并告知其相关法律权利 , 之后王小华检察官对其再次进行教育 , 告知饮酒驾车危害 。 驻村第一书记及红花岗法院驻村干部也纷纷表示将继续紧抓普法工作不放松 , 加强管理 。 最后 , 郭某某做了检讨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 , 早日达到小康 。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暖心你我他——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布会,法律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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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案件的办理 , 是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镇街巡回检察工作 , 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 , 充分考虑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 , 未造成严重后果 , 且家庭困难的具体情况 , 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布 , 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 主要目的是为了让被不起诉人对此次行为的错误有充分的认识 , 早日回归正常生产生活 , 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 , 通过公开宣布的形式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 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 让人民群众参与 , 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 , 维护社会稳定 , 传递法治正能量 。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暖心你我他——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布会,法律有温度】(供稿人:马莺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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