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少数民族或原住民是怎么样的生活环境,能产生这么多优秀的女歌手?( 二 )

1.戰爭  如勝利歌、戰果歌、吵架歌、砍頭歌、凱旋歌、凱歸歌、追繫敵人歌、看守歌等。   2.狩獵  如獵鹿歌、獲得獵物時之信號歌、獵豬歌、捕鹿歌、狩獵歌(打獵歌)等。   3.農耕  如水芋歌、種粟歌、播種歌、飼牛歌、往田地時之歌、耕種歌、田地工作歌、除草歌(割草歌)、工作後休息歌、收穫歌、種田後之踏上歸途歌、插秧歌、耕田歌、種薑歌等。   4.魚撈  如捕魚歌、捕飛魚歌、划船歌、船歌等。   5.勞動  如工作歌、工作場所之歌、搗臼歌、杵歌、建屋歌、聯絡歌、搬運歌、搬木柴歌、搗粟歌、公文通知歌等。  二、生活歌      生活性歌謠這類歌謠沒有限制使用的場合及演唱的條件,通常是使用於歡聚宴歡或勞勸行進中,用來吟詠生活的點滴,包括對人生的感慨期許及生命中的喜怒哀樂;這類歌謠常以即興的方式唱出,時而歡欣鼓舞,時而沉重哀傷,時而破涕為笑,趣味橫生,感人至深。  生活性歌謠表現對生活的期許與努力。   1.應酬  如歡迎客人之歌、來客回家之答禮歌、介紹客人之歌、歡送歌等。   2.婚禮  如招贅歌、娶妻歌、新娘歌、新郎歌、娶媳歌、結婚歌、提親歌、說媒歌、訂婚歌、來賓歌、青年男女傾訴愛意歌、拋棄女子歌、遊蕩歌、夫婦相愛之歌、婚禮歌等。   3.祈禱  如讚美歌、祈禱子女得好婚姻之歌、祈禱歌、祈求武運歌、祈禱水芋豐收歌、祈禱魚撈歌等。   4.相思  如戀歌、凰求鳳之歌、失戀女子歌、失戀男子歌、戀愛問答歌、思慕歌、別離歌等。   5.酒宴  如落成祝宴歌、喝酒歌(飲酒歌)、收穫捕鹿歌、一同喝酒之歌、男女共宴應答歌、聯歡歌等。   6.新年  如新年歌、過年歌等。   7.訓誡  如訓誡後輩歌、訓誡小孩歌、勸善歌等。   8.思慕  如思君歌、想念歌、思妻歌、念子歌、煩惱歌等。   9.詛咒  如念咒歌、治病歌、祈雨歌等。   10.葬禮  如對死者哀歌、泣歌等。   11.人生觀  如人生觀之歌等。   12.遊戲  如大人遊戲歌、爬樹歌等。   13.感情  如歡樂歌、棒舞之歌、悲傷歌、喜相逢之歌等。   14.看護孩子  如搖藍歌等。   15.童謠  如兒童之歌、遊戲歌、拔齒歌等。   16.離別  如分離歌等。   17.其他  如訪友歸途歌、勇武歌、感謝贈物歌、數數兒歌、蜈蚣歌、遇蛇歌、訪問親屬歌、招呼歌、月令歌、自誇歌、贈答歌、納稅歌、大洪水之歌、洪水過後離別之歌等。  三、祭典歌      祭儀性的祭典歌謠,運用於農事、狩獵及特殊祭儀或生命禮俗當中。在過去這些歌謠往往具有特定的宗教功能和繁雜的禁忌,因此願得莊嚴肅穆,演唱這一類歌曲時莫不戰戰兢兢,戒慎有加。  祭典歌表現對神靈的崇拜與祈求,充滿神秘的熱情。   1.祖靈  如祖靈祭祀歌、祭祀祖先歌、祭神歌、矮靈祭歌、頌祖歌、迎神送神歌等。   2.人頭祭  如人頭祭之歌、勝利儀式之歌、獵首歌等。   3.狩獵  如祭耳歌、狩獵祈祝歌等。   4.農耕  如祭粟歌、豐年祭之歌、收穫祭之歌、祈禱小米豐收歌、種粟歌、收穫感謝之歌等。   5.捕魚  如飛魚祭歌、歌船祭之歌、新船下水歌等。   6.成年式  如成年儀式之歌等。   7.傳說歌(敘述歌)  如祖先傳說歌、祖先開基歌、頭目故事歌、傳說之歌、讚揚祖先歌、緬懷祖先歌等。敘事性歌謠敘說祖先的故事或英雄戰功事跡,如誇功宴、敘戰功歌、頭目歌……等,對祖先起源、部落遷徙、族群互動關係常有若干提示。   8.祈祝歌  如祈晴、祈雨、祝賀好運之歌、咒術歌、退散病魔之禱歌等。  認識原住民音樂,實在不是我們粗淺所認識的只是一個「音樂元素」而已,這些音樂背後所呈現的文化意涵,才是我們要了解的,若捨去這一層關係,那麼這些音樂元素將只是一個毫無意義的符號。因此,我們要發揚原住民音樂成為「活」的文化,它的根源是我們首先要去認知的,然後再研究它音樂的特殊性質,如此一來,……不僅延續了過去的文化特色,將來也會表現出屬於這一代的另一種風格。(余錦福〈認識台灣原住民音樂〉)  由於目前國內無一培育原住民歌舞人才的專門教育體系,無正常管道學習原住民歌舞文化,這對原住民歌舞文化的傳承影響甚大。如果我們忽略這點,原住民音樂的衰退消失則是必然的現象了。  台灣戰後以來,原住民問題一直不曾獲得社會關注,使得原住民愈來愈找不到定位點。事實上,原住民的研究與認識雖然從日本人開始,而他們在官方的支持下,也進行過幾次大規模的普查,只是這些工作到了戰後完全停止。  光復後雖然有不乏研究者及機關運用政府國庫的財源,但是五十年來的研究成果與消耗的經費,實在不成比例,宜徹底檢討。  近幾十年來,本土意識熱烈高漲,來自民間的研究者,真正發揮了調查成果,本土的真面貌也才得以呈顯出來,這實在是有經費才研究耗費人力物力、互標互榜的學院派學者值得深思的課題。  同時,近幾年來的原住民自省,也讓愈來愈多的原住民質疑學者的研究對於原住民是否公平的問題,進而紛紛要求掌握自己的歷史解釋權,由族人自已來詮釋自己的歷史,只是卻又面臨沒有文史工作的基礎,甚至其他種種問題,而無法實際執行。  在許多部落裡,筆者聽了太多類似的感嘆與抱怨,有許多學者不知道運用了什麼拐誘之術,可以集合部落的族人,耗費了他們三、五天,甚至幾十天的時間,從事錄音的採集,族人高高興興的配合,但是採錄完了之後,就再也沒有音訊了,族人等待的成果,石沉大海,非常氣憤,只寄了幾張合照的照片,或一、二張錄音帶就算有所交代了,實在太不應該。  族人之所以願意配合口裡聲稱沒有經費、卻不慚愧盜奪族人寶貴工作時間的研究學者,是因為他們把希望寄託在這位學者身上,祈願透過此學者將自己的文化整理出來,可是事實卻不是如此,族人看不到整理的結果,令族人非常失望,此類的文化流氓宜應自醒與自省,不要再到處行騙。  有些學者到部落裡,為了哄騙族人,不惜欺騙他們以要帶他們表演甚至出國等,但是只是來錄了音,拍拍屁股,就沒有下文了。專家學者不斷到部落裡來,但所研究、採集的結論,都變成他們的作品,族人沒有獲得成果。  有些人往往被人錄了音後,到現在還不知道被錄音,有些則是等到發行後,才發覺錄音已出版,像這種種事,原住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真是「有口難言」,也「無可奈何」。  有些專家在原住民表演時錄音之,將之發行,這是奪取的行為。更有歧視到族人替他錄音,酬勞就是請大家喝酒且是最低消費的,簡直是騙子,當心!現在原住民沒那麼好騙了!  有些學者找了當地的原住民老師,帶領他田野調查,處處給予許多方便,並且提供相當多的資料與材料,所有歌詞的意義以及翻譯都是這位原住民老師撰寫,兩人合作完成了該研究,應該是共同作者,但是書出版後,赫然發現自己給耍了,忙了一年兩年,每天晚上撰寫,竟然只在作者序裡被提到感謝某某人協助幾個字,真是氣炸了。  以前部落演唱團體表演,不知有人錄音,直到發現市面上流傳卡帶與CD,但因為對法律常識不夠,只能當啞巴,現在遇有此類表演,他們所能抵抗的是要求不能錄音。  目前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在研擬部落藝術與歌謠的著作權保護措施,也希望原委會把所有盜錄與假借學術研究未經族人演唱者正式同意之出版品,全部都公佈出來,以警誡宵小匿跡,尋求解決之道與正式道歉等等,甚至可以採取郭英男「飲酒歡樂歌」國際訴訟案模式,爭取原住民音樂尊嚴。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發行《山谷的迴響:布農祭典之歌》與《高山的禮讚:鄒族祭典之歌》中文與英文解說版,並透過網路等管道推向國際舞台。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為尊重原住民祖先智慧財產及演唱團隊權益,與布農、鄒族兩團隊正式簽訂出版契約,同時提撥部份收入回饋,作為文化發展基金。  我們虔誠希望出版界以後能向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的作法一樣,光明正大,坦坦蕩蕩,不要與缺乏尊重心的學者偷偷盜版,置演唱團體之權益於不顧。  「上華」亦為了買下唱片版權,事前更是徵得阿美族多達三個部落的村民同意。這都是非常正確與尊重原住民的作法。  現在學者的原住民文化研究又轉向「社區總體營造」,換湯不換藥,仍然是耗資國庫,百千萬經費最後只建造了不三不四、不明意義的社區精神堡壘之類的東西,真是令人不明白,到底誰在營造誰?  「社區總體營造」應該是長期性、持續性的,是社區自我營造而不是由學者營造(不切實際,只是文字遊戲),應該交由社區部落自主經營,尤其是經費的管理,學者美其名「規劃」,象徵性的辦了一些粗糙的活動,經費就算用盡了,接下來就是社區部落自生自滅了,這不是欺人太甚嗎?  「社區總體營造」看似美意,但事實不然,因為所耗費的經費與實際成果差距甚大,說穿了就是誘騙利用,倒不如把這些經費平均分配給每家每戶,尚能夠改善一時的生活。  在諸多研究學者中,筆者非常尊敬中央研究院胡台麗教授,胡教授到族人裡從事調查研究,是真心的、誠摯的,尊重的不是欺詐的,而且會與族人真誠交心,研究的成果也非常實際,這種學者是筆者唯一見到的。  台灣原住民最知名的舞團「原舞者」,據筆者所知,有許多舞者也從事文筆傳承的工作,這些都是胡教授的鼓勵,胡教授告訴舞團的團員,「舞」非但要跳得一流,「文筆」也很重要,這樣才能利於承傳與發揚。  胡台麗教授在屏東攝製《愛戀排灣笛》,當《愛戀排灣笛》準備在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舉行首映會的時候,排灣族雙管鼻笛第一人蔣忠信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因心臟內膜炎去世。三月一日,出殯前一天晚上胡教授趕到屏東縣泰武鄉平和村參加告別禮拜,因此決定在部落中為他舉行的追思禮拜中首映《愛戀排灣笛》。  胡教授並且在《愛戀排灣笛》首映會(三月三十一日)的前兩天(三月二十九日)在中國時報撰寫《鼻笛情淚》以紀念排灣族鼻笛手蔣忠信。文末有一段令人非常感動的話,將在三月三十一日的首映會裡:「以影像和聲音來表達對您(蔣忠信)的哀思。多麼希望您那時能夠回來,與我們共聚」。  其對曾經一起工作的夥伴,情感之深刻,令人非常感動。像胡台麗教授這樣的一位尊敬原住民並且與原住民建立真摯深厚情感的學者,才是原住民歡迎的人,也希望胡教授繼續做其他九族的原住民音樂文化,讓原住民音樂文化真正呈顯出來與發揚並傳承之。  從事原住民音樂文化調查,花蓮玉山神學院音樂系主任余錦福〈認識台灣原住民音樂〉提供了一些採集與感恩的思考方向,其云:  部落舉行特別的儀式,都有些慣例或禁忌,都應該事先瞭解。誠如阿美族一年一次的豐年祭典,這祭典所唱的歌謠叫做「豐年祭歌」,平時是禁唱的,平時若唱了,可能會導致不吉祥或招致一些災難。一九九六年八月在蘭嶼錄音,有一位婦女唱了幾首我熟悉的歌(如蘭嶼情歌……),之後筆者再請她唱最古老的傳統歌謠,她搖頭表示不願意。她說這些歌只能在山上唱,不能在屋內唱。所以,當我們參與不同文化族群的祭典之前,應該先行了解此活動的文化背景與祭儀的涵意,才能尊重與肯定該族的文化。尤其是我們到一個部落做田野採集,我們應把所採訪的部落,像自己的家鄉一樣去關懷與認識,對該族部落中的每一個人,都當做自家的父老兄長尊敬,並且真誠相待,如此我們所得到的,將不只是採訪所得到的資料,而是整個部落的接納與回應;而不是把受訪者當作「對象」,受訪後一切成就歸給個人的田野報告或論文,我們應該還可以建立有更積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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