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受贿赂超1500万,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七名管理者获刑( 三 )


穆某等人自主导建立代理制度到被查获 , 持续时间近三年 , 上千家商户受到代理制度的约束和影响 , 仅指控中涉及到的利益输送就达1500万元 。 综合考虑 , 穆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 且情节特别严重 , 应予惩处 。
同时 , 穆某等人通过系统化、日常化、以管理权力为后盾的威胁足以对一般商户产生心理强制 , 客观上具备“为非作恶”的特征 。 且主观上具有“控制行业”的追求 , 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同时 , 还直接、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 。
法院认为 , 穆某等七被告人及六名代理商负责人形成的团伙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 。 本案被告人中 , 除乔乙、陈某属于中下层管理人员 , 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 , 可认定为从犯外 , 其余五人均为主犯 。 其中 , 穆某等五人因收受他人贿赂 , 除成立强迫交易罪外 , 还分别构成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综合考虑全案证据 , 穆某等七名被告人因犯受贿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分别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 。 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北京市三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采访人员 刘苏雅
编辑:王海萍
【[北京]收受贿赂超1500万,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七名管理者获刑】流程编辑:王梦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