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受贿赂超1500万,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七名管理者获刑


[北京]收受贿赂超1500万,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七名管理者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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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内 , 以市场经理穆某为首的七名市场管理人员 , 利用建立“销售总代理”制度的机会 , 垄断市场内商家的进货渠道并从中牟利 , 对反抗的商家强制罚款、停业 , 并从六名代理商手中收受贿赂1500余万元 。
采访人员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 , 经两级法院审理 , 法院认定穆某等七人与六名被另案处理的代理商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 穆某等七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
农贸市场引入“销售总代理” 垄断商户进货渠道
2015年10月 , 穆某被任命为朝阳区某农副产品市场经理 , 闫某、乔甲任副经理 , 廉某、王某、乔乙、陈某四人负责肉类、蔬菜等各分区管理工作 。
该市场成立于1997年 , 是某乡政府投资兴建的综合批发市场 , 内有商户摊位2000余个 , 其牛羊肉、豆制品的销售在北京市市场份额位居前列 。
穆某被乡党委委派至市场后 , 开始着手建立“销售总代理”制度 , 场内的上千家商户需从指定代理商处进货再销售 。
李某从2000年起就在市场内经营羊肉生意 , 2017年以前经营状况一直很好 , 其个人的羊肉销售量能占到整个市场的七成以上 。 但2017年4月 , 他被牛羊肉大厅区域副经理廉某告知 , 如果以后还想继续在市场内销售 , 就必须挂靠在王甲经营的北京治伟商贸有限公司名下 。
李某表示拒绝 , 但没过几天 , 市场管理员就通知李某停止经营 , 李某只得联系到了“市场牛羊肉销售代理”王甲 。 最终两人达成协议 , 李某的公司每销售一斤羊肉 , 治伟公司就提成3角钱的代理费 。
经营牛肉的商户王乙也进入市场经营十余年 , 一次 , 王乙从场外商户处进货的牛肉被廉某称“水分超标”停货5天 , 协调解决后没过一个月 , 廉某又要求他从每天进货30头牛降到限额7头 。 后王乙因多拉了一头牛进入市场 , 廉某直接令其停业1年 。
王乙称廉某此举是为了让治伟公司垄断市场 , 再将每斤肉提价5角至1元卖给商户 。 而自从穆某担任经理后 , 市场内各种“费用”明显增多 , 有商户为了正常经营 , 甚至每月要上交六七万元的“保护费” 。
一年多来 , 仅治伟公司一家就获利上千万元 , 这些钱被部分分配给市场管理层 。 对于不服规矩的商户 , 市场则采取锁车、罚款、停摊等手段进行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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