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受贿赂超1500万,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七名管理者获刑( 二 )


李某、王乙的遭遇并非个例 , 市场内的肉类、蔬菜、海鲜、豆制品等被市场定义为“高危食品”的商品都有代理商垄断 , 甚至连商户使用的塑料袋 , 都必须到贾某经营的宗旺公司购买 , 如果市场巡查员查出商户使用其他渠道的塑料袋 , 便会罚款 。 贾某称 , 其销售的塑料袋每斤加价1块钱卖给商户 , 就连原本包装完好的豆制品 , 要想进市场销售 , 也要套上他的塑料袋才能“放行” 。
而这一切 , 都是经市场经理会商议通过的 。 穆某称 , 以前市场内秩序比较混乱 , 设置总代理后能 ,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 , 市场也设有食品监察办公室负责审核商家资质 , 杜绝黑作坊食品的流通 。
但以治伟公司为例 , 2018年7月 , 其供货商宏晟屠宰场被食药监局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 , 被查扣的一车32头牛中 , 3头检出瘦肉精 , 十余头存在注水情况 。 市场内 , 治伟公司的牛肉进货量占到一半以上 , 不过 , 市场对治伟公司的销售基本不查不罚 , 其他商户则必抽必查、严抽严查 。
除了商品销售渠道外 , 就连场内商户的营业执照注册都被代理商垄断 , 除收取押金、登记费及每年记账、开票业务费外 , 想注销公司还要交纳8000元 , 这引发了商户的强烈不满 。
经举报 , 朝阳区监察委及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发现 , 利用负责市场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 , 市场经理穆某、副经理乔甲、闫某、管理人员廉某、王某帮助王甲、贾某等六名代理商在市场经营中形成垄断地位 , 共收受各代理商给予的财物1500余万元 , 其中 , 穆某个人收受金额就达771万元 。
此外 , 穆某还利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某处处长李乙的职务便利 , 为宏晟屠宰场进入北京牛肉准入制目录提供帮助 , 并给予李乙50万元 。
公诉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穆某、乔甲、闫某、廉某、王某、乔乙、陈某七人起诉至法院 , 涉案的王甲、贾某等六名代理商及李乙均被另案处理 。
法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构成恶势力团伙
被捕后闫某辩称 , 总代理制度设立确实导致商品价格上涨 , 但并未超过食药局的指导价 , 市场交易量也比较稳定 。 穆某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 , 但他辩称各被告人属于工作关系 。 多名被告人认为 , 其管理所辖区域属于正常履职 , 不属于恶势力团伙成员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本案中 , 虽然穆某等人没有明显的暴力特征 , 但其选择合作方的标准是利益输送 , 而非经营能力等其他合理条件 , 是将正常的管理手段转化为为其扶植的代理商服务的手段 , 存在明显的胁迫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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