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六大重点看再融资新规落地!基准价降到8折,在审与过会企业皆利好,投资圈先沸腾
财联社(深圳 , 采访人员覃泽俊)讯 , 2月14日晚间 , 证监会发布了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的修改 。 "放宽再融资 , 创业板迎来机会!"新规则出台后 , 业内各种讨论随之而来 , 而对投资圈来说 , 看到的是投资机会 。
证监会表示 , 一是精简发行条件 , 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二是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 , 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是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 , 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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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六大重点看再融资新规落地!基准价降到8折,在审与过会企业皆利好,投资圈先沸腾】与此前再融资规则相比 , 新规调整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基准价从9折降到8折;
二是允许锁价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三是发行对象放宽至35人;
四是缩短锁定期至18个月和6个月 , 并不再适用减持新规;
五是各板块规则统一 , 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资产负债率不低于45%的限制;
六是放松发行规模 , 从总股本的20%提升至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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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人士特别关注的是 , 过度期内已取得批文的可以按新规执行 , 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的可以向证监会提出换发批文 , 即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 。 "这对所有在审和过会企业都是利好 。 "有投行人士对财联社采访人员表示 。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 , 和征求意见稿相比 , 核心条款都保留了 , 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 解除了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不必要限制 , 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
同时 , 证监会表示 , 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 , 证监会在发行监管问答中表示 , 再融资审核按四个方面进行要求:
一是上市公司应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 。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
三是上市公司再融资间隔时间上做了限定要求 。
四是申请再融资时 , 除金融类企业外 , 不得存在大规模可售的金融资产 。
新规调整六大方向
与原先的再融资规则相比 , 新规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允许锁价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二是基准价从9折降到8折;三是发行对象放宽至35人;四是缩短锁定期至18个月和6个月 , 并不再适用减持新规;五是各板块规则统一 , 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资产负债率不低于45%的限制;六是放松发行规模 , 从总股本的20%提升至30% 。
与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 , 本次发布主要的修订集中在过度期规则:
再融资申请已经发行完毕的 , 适用修改之前的相关规则;在审或者已取得批文、尚未完成发行且批文仍在有效期内的 , 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 , 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更新申请文件或办理会后事项后继续推进 , 其中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 , 不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议 , 已经取得核准批文预计无法在原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 , 可以向证监会申请换发核准批文 。
证监会表示 , 《再融资规则》自2019年11月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 市场广泛关注 , 社会各界对证监会本次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的调整表示认同 。 征求意见期间 , 共收到有效书面意见、建议107份 , 主要集中在"新老划断"规则适用、加强对"明股实债"行为的监管等方面 , 我会已结合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采纳、吸收 , 或纳入后续相关改革 。
证监会表示 , 本次修订后 , 将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体系 , 严把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 , 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 强化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 , 加强对"明股实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
值得一提的是 , 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实施注册制 , 并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 。 预计创业板尤其是主板(中小板)实施注册制尚需一定的时间 , 新《证券法》施行后 , 这些板块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核准制 , 核准制和注册制并行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 。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 , 预计会有很多上市公司推出再融资预案 , 但市场资金是有限的 , 不是推出预案就能发得出去的 , 发行端的竞争会很激烈 , 投资者要挑选公司 , 从而以市场压力来分化公司 。 "对于投行来说 , 会是一块大蛋糕 , 但发行环节市场化压力显现 , 发行能力弱的券商也不见得能吃到多少 。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 , 要更注意识别投资风险 , 对圈钱而不发展的公司要回避了 。 "王骥跃表示 。
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
从本次的修订来看 ,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 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 相较2019年11月8日的征求意见稿中 , 额外增加了10%股本的发行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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