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男子生前借给好友20万,去世后好友称"人死账亡"拒不还钱

  债权人因病去世,有些债务人觉得债务似乎就可以一笔勾销,对债权人的继承人就可以不予偿还了 。 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件案子中,债权人去世,被告石某依然偿还原告李某某等借款20万元,并由被告石某承担诉讼费 。

  原告李某某的父亲李某与被告石某原系好朋友,均系鼎城区镇徳桥镇人,好友加上老乡,感情分外好,两人一起在常德市城区经商 。 2013年下半年,李某转账借给石某20万元,碍于情面,一直未打借条,2018年初,李某检查出患有癌症,自感时日不多,才坚持让石某打下借条 。 不久,李某去世 。 李某的儿子要求石某还款,石某认为“人死账亡”,不欠李某某任何债务,一直拒绝偿还 。 故原告诉至法院 。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李某出具借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现李某去世,其债权依法应由其继承人享有,石某应向李某某等偿还债务,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彭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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