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6岁孩子状告爸爸 崇明法院首次引入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

  杜某与沈某离婚时约定将一家三口名下的两套商铺全部赠予女儿小懿所有 。 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 , 杜某却反悔拒不配合过户 。 6岁的小懿成为原告 , 起诉要求确认商铺所有权 。 上海崇明法院首次引入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 , 确保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 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予女儿2012年8月 , 杜某与沈某登记结婚 , 不久后生下了女儿小懿 。 婚后 , 杜某与沈某购买了两套商铺 , 两套商铺均登记在一家三口名下 。 结婚7年后 , 沈某以杜某不顾家庭 , 夫妻争吵不断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杜某离婚 。 经调解 , 双方同意离婚 , 离婚后女儿小懿随母亲沈某共同生活 , 杜某、沈某约定将两套商铺中各自拥有的份额赠与给女儿小懿 。

  事后反悔一家人对簿公堂不料 ,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 , 杜某却一再托辞拒绝 , 使得商铺产权一直无法转到小懿名下 。 杜某声称 , 要监管商铺产生的租金 , 防止前妻沈某挪用商铺收益 。 无奈之下 , 2019年4月 , 年仅6岁的小懿把父母告上法庭 , 要求确认商铺归自己所用 。 由于诉讼的对抗性 , 作为小懿监护人的杜某、沈某无法同时作为小懿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 如何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意见 , 让未成年人在诉讼中发声、表达诉求 , 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成为本案关注的重点 。

  “儿童权益代表人”走上法庭为避免亲子间利益冲突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应运而生 , 由第三方作为儿童代表直接参加诉讼 , 替儿童发声 , 帮助儿童表达身份、财产权益的诉求 , 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 办案法官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 。 最终 , 区妇联指派小懿所在镇的妇女干部担任其儿童权益代表人 , 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担任小懿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 崇明法院制作《儿童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告知书》 , 明确儿童权益代表人在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义务 。 在儿童权益代表人的参与下 , 经法官做工作 , 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 , 杜某同意配合完成商铺过户手续 , 针对商铺租金的监管 , 杜某、沈某达成一致意见 。 由此 , 本案得以顺利解决 , 小懿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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