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物管9类行为!9月起,《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八 )
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 , 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以及收取标准等事项 。 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 , 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 。
专有部分长期空置的 , 业主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并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管理及紧急情况处置等事项签订协议 , 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电、漏气等事故的发生 。
同时 , 《条例》规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下列信息 , 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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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和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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