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物管9类行为!9月起,《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二 )

禁止物管公司9类行为

《条例》中 , 对物管公司禁止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 包含了9类行为:

  1.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2. 擅自利用或者允许他人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3. 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和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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