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女子闪婚,公公送上1200万别墅,离婚时却说房款算借款你( 六 )

研讨的基础还有与会的婚姻家事法律专家们已经从裁判文书网上梳理了近5年来全国相关判例 , 发现判定“赠与”和“借款”的几乎各占一半 。

其实 , “赠与”和“借款”这两种定性 , 都有法律依据 , 也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 , 就是支持对赠与的认定 。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说:虽然父母子女之间的经济往来往往承担着更多伦理道德上的美好愿景 , 父母对于子女的购房出资往往耗尽其大半生积蓄甚至可能为此负债累累 , 但父母在出资时没有明确的表示自己的出资作为借贷 , 不宜直接认定是借贷 。 如果父母曾明确表示过赠与出资 , 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赠与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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