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注意了!农村宅基地有新变化!房屋“超盖的面积”有办法了( 六 )

要点六: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权益

农村的妇女作为家里的成员 , 其宅基地权益必须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和产权证上 。 如果农村妇女因婚姻离开原来的农民团体获得了使用新的家庭的宅基地使用权的 , 则根据法律登记并使用 , 同时撤销原始宅基地使用的权利 。

农民入城后 , 其使用最初合法获得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应按照法律确认登记 。

据此 , 所谓的“已婚妇女”宅基地及其附属房屋的使用权的问题基本解决了 。 也就是说 , 除非已婚妇女在新家没有获得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 就不得撤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

对此 , 律师想提醒农民朋友 , 宅基地及其附属房屋的登记和认证非常重要 。 日后宅基地上有自己的房屋被征收、自愿有偿和“三权分置”等试点改革的情况时 , 全面彻底的确认权力登记是农民维护权益的重要前提 。 有没有证 , 自然是不一样的感觉 , 有证的话心里才有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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