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热食品被多地列入动车“黑名单”

  日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其中规定 , 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 , 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 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事实上 , 近年来乘客使用自热食品时误触高铁烟雾警报器并造成高铁减速的事件屡有发生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除广西外 , 福建、四川等地也曾出台类似规定 , 禁止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 。

  广西立法禁止动车上使用自热食品

  8月1日 , 广西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 , 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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