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字像蚊子屙屎应停止执行? 法院:字体不影响效力

  中新网8月2日电 针对湖北荆门消委致函法院称“海马合同字小像蚊子屙屎 , 应停止执行”一事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日晚发布声明称 , 原告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与湖北荆门地区消费者之间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 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确认 , 字体的大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湖北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7月31日通过微信公号致函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建议该法院“重新审查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市60余名消费者所签合同效力 。 审查结论出来之前 , 应立即停止对该合同的强制执行 , 并解除对涉诉车主的正常消费限制” 。


合同字像蚊子屙屎应停止执行? 法院:字体不影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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