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谈共享单车“退烧”:严管是对创新的保护( 四 )

再看风险 。 共享住宿 , 房东与租户素昧平生 , 可能滋生人身财产安全风险;共享单车 , 押金交完便不知去向 , 可能存在资金风险;共享玩具 , 如果消毒不到位 , 又会对儿童造成健康风险……传统监管体系中 , 已经明确了由市政、公安、交通、工商、检验检疫、金融等具体的监管部门来控制这些风险 。 对于新业态 , 相关部门也应及时研判形势、切实负起责任、尽早堵住新的风险点 。

共享单车诞生之后 , 电单车、摩托车也以“共享”的概念一度在创业圈炒得火热 。 不过 , 许多城市出于路面秩序和安全风险的考虑 , 未雨绸缪、及时出手 , 或禁止其上路 , 或限制其骑行区域 , 最终使这些行业没再重蹈共享单车的覆辙 , 也避免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 但愿这样有效、适度的监管再多些 , 从而护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在不偏离正确轨道的前提下又好又快发展 。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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