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布细则衔接新旧人才政策申领工作( 四 )

  管理服务期内不符合原政策购房补助发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 自2019年1月起 , 在剩余管理服务期内按新政标准发放房屋补贴 , 每年度发放1次 。 每次分别给予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40万元、28万元、20万元 。 青年优秀人才符合新政待遇发放条件 , 在剩余培养期内按新政标准享受人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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