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布细则衔接新旧人才政策申领工作( 三 )

  符合条件人才可享多少补贴?

  符合新政待遇申领条件的第一类人才 , 可从2019年1月起 , 在剩余管理服务期内按新政标准发放人才奖励和房屋补贴 。 人才奖励每年度发放1次 。 每次分别给予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20万元、12万元、6万元 。

  房屋补贴是在按原政策标准享受100万元购房补助的基础上 , 在剩余管理服务期内按新政标准发放房屋补贴 。 即 , 高层次人才(一级)自2019年1月起 , 在剩余管理服务期内每年度发放1次房屋补贴40万元 。

  管理服务期结束时 , 房屋补贴(购房补助)应发总额未发放完毕的 , 在服务期结束时当年度一次性结清余额 。 其中 , 衔接後房屋补贴(购房补助)应发总额=100万元购房补助+(40万元/年房屋补贴—20万元/年购房补助)×剩余管理服务期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