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布细则衔接新旧人才政策申领工作( 二 )

  两类人才可衔接新政

  《通知》明确 , 可以衔接新政“珠海英才计划”的对象有两类 。 第一类是2017年以前入选、2019年1月1日後仍在管理服务期内 , 且符合新政“英才计划”待遇发放条件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 根据原人才类别 , 创新类人才、创业类人才分别衔接新政中聘用类人才和创业类人才;根据人才类层级 , 一级、二级和三级人才分别衔接新政中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 。

  第二类是2017年以前入选、2019年1月1日後仍在培养期内 , 且符合新政待遇发放条件的市青年优秀人才 。

  据了解 , 以上两类衔接人才管理服务(培养)期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 。 《通知》指出 , 符合新政待遇发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剩余管理服务期内 , 按新政标准享受人才奖励、房屋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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