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用钥匙连划20辆汽车 除了赔钱还要被判刑

  长江日报讯(采访人员万勤 通讯员王婷)醉酒后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划伤停放在路边的20辆轿车浑然不觉 , 事后才知道触犯法律 。 长江日报采访人员14日从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 经过审查起诉 , 男子陈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 。

  2018年8月27日23时许 , 江夏公安人员接群众报警称 , 其停放在江夏区一商业街露天停车场内的轿车被人用锐器划伤表层油漆 , 车旁还有数辆轿车的油漆也被划伤 。

  公安人员勘察发现 , 现场共有20辆轿车被人划伤 , 场面触目惊心 。 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 , 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1980年出生的男子陈某 。

  经鉴定 , 陈某划伤的20辆车损失共计人民币28850元 。 在强大的压力下 , 2018年11月14日 , 陈某最终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 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因酒后失控划伤他人车辆的事实 。

  原来陈某当日在朋友家吃饭 , 喝醉了酒 , 加上当时心情烦闷 , 回家时不由自主用钥匙乱划20辆车 , 具体怎么划的 , 他称喝醉了自己不记得 , 事后是看监控录像才知道是他 。

  陈某积极赔偿了20名车主全部损失 , 取得了谅解 。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醉酒的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 ,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检察官经审查 , 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 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检察官提醒:醉酒并不是刑事犯罪的“免罪金牌” , 酒后犯罪一样承担刑事责任 。 饮酒应适量 , 切莫酒后冲动滑向犯罪深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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