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短工,别“短”了权益( 二 )

  “想签合同的话就转长期”

  记者在某招聘平台上联系了北京一家人力资源公司 , 记者了解到 , 该公司发布的“急招短期工”主要是招聘在库房中从事分拣、打包、收货、扫描等岗位的劳动者 。

  线上投递简历後 ,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联系上了记者 。 “我们这边短期工的工期是40天 , 有兴趣吗”“签劳动合同吗”“短期工不签 , 长期工签 , 想签合同的话就转长期”……随後记者继续询问短期工是否有其他协议可以签 , 对方表示没有 , 并且也不为短期工缴纳社保 。

  而在北京一家“急招短期工”的烤肉店 , 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 烤肉店要的短期工主要是从事餐厅桌椅摆放、打扫卫生、接待顾客 , 且必须干满4个月 。 在询问是否签劳动合同时 , 对方表示没有劳动合同 , “也不签协议 , 必须保证干满4个月 , 少一天都拿不到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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