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鼓励政府将存量住房当公租房( 四 )
《意见》提出 , 公租房保障支出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 。 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要按规定足额提取 ,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安排 , 统筹各项资金用于公租房房源筹集、租赁补贴发放和公租房后续管理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将依照有关规定支持地方筹集公租房实物房源和发放租赁补贴 。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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