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鼓励政府将存量住房当公租房

近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 , 就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 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作出部署 。

人口流入多城市要增加公租房

针对不同困难群体 , 合理设置准入条件 , 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 。 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明确合理的轮候期 , 在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 重点保障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 , 以及重点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 重在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

《意见》提出 , 人口流入多、公租房需求大的城市 , 要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供给 , 可通过配建、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 , 应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应 。 要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补贴 , 支持保障对象租赁到适宜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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