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两个工作日(17)

(三)运营企业办理完成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后 , 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 , 将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信息向出具从事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业务书面材料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规定 , 将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信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 并抄报当地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

第十条 用户押金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 。

(二)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 , 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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