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维权难,平台就业劳动者权益如何维护?( 五 )
欣馨与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则规定 , “甲方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 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 , 甲方将直接在甲方平台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 , 该公布行为视为甲方已经通知乙方修改内容 。 ”
“这样的霸王条款在直播行业已是‘潜规则’ , 无论去哪家平台 , 签的协议都会对主播的义务提出详细要求 , 而对平台应履行的责任却一笔带过 , 而且协议条款都由平台起草 , 主播只能签 , 没有选择 。 ”先后在3个直播平台做过主播的王女士对采访人员无奈道 。
她告诉采访人员 , 直播平台与主播签订的协议中 , 通常都会有“拒绝承认与主播是劳动关系”以及“独家合作协议”的条款 。 采访人员在主播晓晗、欣馨的合作协议中均看到了上述内容 。
推荐阅读
- 「新华网」中美举行网络研讨会分享抗击疫情经验
- #时报体育#,中超、CBA掀起网络“云”计划,赛事空窗期
- 『专场』没找到工作?广东为期100天的网络招聘会来了
- 「思维教授」不妨试试这个冷门行业,互联网创业:想在网络上暴利赚钱
- 「OFweek维科网」两条海缆先后故障 南非网络连接受影响,封锁之下
- 「牡丹江网警巡查执法」通讯网络诈骗常用的骗人手段是怎样的
- 【游戏提莫酱】十八线平台的十八线小主播张小臣?说出一些消息引热议
- 2020最好的网络机顶盒:人气爆棚的五款型号推荐
- 创作者来直播:跨境电商平台人气主播,辅导商家全球卖货
- 『C114通信网』中国首个200G商用骨干网:从集采看中国移动光网络创新持续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