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维权难,平台就业劳动者权益如何维护?( 三 )

采访人员从晓晗展示的合作协议中看到 , 主播的工资由基础收入和礼物收成组成 。 主播需要做到“每天至少直播6小时”“每月日均直播人气在600人以上” , 若没有达到要求 , 平台单方面有权解除协议 。

主播欣馨所在的直播平台采用的则是授权模式 , 即平台授予主播在本平台的直播权限 , 主播可以在平台进行直播获取收益 。 但主播没有基础工资 , 收益全部来自礼物 , 礼物可以直接提现转为现金收入 , 每月定期提现 。 平台不对直播时长、劳动总量等进行约束 。

不过 , 主播月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就得签订“金牌协议” , 不签就没法将收入提现 。 欣馨告诉采访人员 , “金牌协议”的附属条款 , 要求主播与平台形成独家合作 , 不得在其他平台直播 , 否则视作违约 , 主播需向平台支付违约金 , “少的几万元 , 多的要上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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