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维权难,平台就业劳动者权益如何维护?( 四 )

据了解 , 除了与平台合作的模式 , 也有极个别主播与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 , 是平台所属公司的员工 。 此外 , 多数直播平台的管理者和维护人员均与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 。

避谈劳动关系成潜规则

采访人员拿着主播们提供的合作协议向律师咨询时获悉 , 这些协议多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 。

例如 , 晓晗的合作协议中写明 , “甲方仅为乙方提供平台服务 , 对于直播内容和服务 , 乙方同意独立承担所有的风险和后果 。 甲方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于发布在甲方平台上的任何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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