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络售假犯罪案件“四大要点”( 五 )

二是被告人的范围 。 在销售侵权产品类犯罪中 , 很少是犯罪嫌疑人单枪匹马犯罪 , 更多地表现为多人参与 。 但是这里的参与度是分情况的 , 有些参与人的行为和行为人基本相当 , 比如有人专门负责进货 , 有人专门负责在网店里充当客服和售后 。 更多的情况是 , 行为人负责管理网店 , 同时雇用店员和快递员进行销售、快递工作 。 从打击范围来看 , 雇用人员、快递人员和核心犯罪行为距离较远 , 且他们往往获取固定报酬 。 从责权利相统一的角度来说 , 不宜将这些人员作为打击对象 。 被告人的范围 , 需要通过全面细致的讯问予以确定 。

三是确定犯罪数额 。 如前文所述 , 确定犯罪数额是该类犯罪的重中之重 。 确定犯罪数额当然要依靠客观证据 , 比如支付宝交易数据、银行汇款凭证 。 但是当事人往往会提出刷单、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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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非侵权产品等辩解 , 对此需要逐一进行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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