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络售假犯罪案件“四大要点”( 四 )

五是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 在审查这类证据时要重点关注行为人的供述与辩解和前述证据的契合度 。

六是注册商标和工商注册登记 。 这里主要是看注册商标是否违规 , 注册登记的提取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

讯问要点 。 一是行为模式 。 行为人是生产侵权产品还是销售侵权产品 , 这是一个重点 。 司法实践中 , 存在不少形式为销售、实质为生产的情形 。 比如 , 李某将从他人处购买的无品牌的硒鼓 , 自己在家贴上HP商标 , 冒充HP硒鼓在网络销售 。 侦查机关认为其行为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通过进一步讯问 , 得知行为人系从他处购买的半成品和包装 , 在家组装后对外销售 。 这种情况如果认定为销售侵权产品 , 是不妥当的 。 因此 , 不能单单看待其对外销售行为 , 而应分析其全部犯罪行为 , 并最终确定行为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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