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文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 七 )

  (二十三)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展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他活动 。

  四、保险公司要完善中介渠道业务合规监督

  (二十四)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渠道业务的合规监督 。 总部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银保监会报送中介渠道业务报告及数据表格电子版(表格式样见附件);每年3月1日前向银保监会报送上一年度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 报告应包括保险中介渠道业务情况、风险评估情况、合规审计情况、违法违规问题处罚与整改情况以及公司认为其他应该报告的事项等 , 公司总经理应当在报告上签字 ,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在每年3月1日前 , 向当地银保监局报送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内容同上) , 分公司总经理应当在报告上签字 ,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