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一高级管理人员跳槽 原东家向其索赔216万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靖江一高级管理人员跳槽 原东家向其索赔216万》。//本文由热心网友[人事科长文] 投稿。


靖江一高级管理人员跳槽 原东家向其索赔216万

本文标题:靖江一高级管理人员跳槽 原东家向其索赔216万

靖江市一名企业管理人员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却在离职后不久仍跳槽到原东家的竞争对手公司,被原东家索赔216万元的高额违约金。日前,这起竞业限制纠纷案尘埃落定。

靖江一高级管理人员跳槽 原东家向其索赔216万(图片来源网络)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被起诉

被告陈军是一名技术人才,2014年8月,他作为被聘请的技术部管理人员,与靖江市A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书》和《竞业限制协议》。其中,《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陈军在A公司工作期间以及从A公司离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内,对A公司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不得在A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陈军违反协议,应立即纠正,与A公司竞争单位脱离关系,并一次性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50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