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未按规定报告境外召回信息 拟最高罚款3万( 三 )

新增生产者需报告境外召回信息义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 新规规定生产者在获知相关消费品在中国境外实施召回的信息后 , 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 涉及进口消费品的 , 生产者、经营者应当立即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 涉及进口消费品的 , 生产者、经营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

生产者获知其生产(或进口)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 , 应当立即开展调查分析并及时将核实分析结果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 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的 , 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消费品 , 并按本规定实施召回 。

市场监管总局可直接缺陷调查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生产者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开展调查分析或其调查分析结果不能证明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 , 市场监管部门将当开展缺陷调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