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速递易”取消用户短信取件码的背后:我国快递柜监管存在空( 七 )

  智能快件箱究竟归谁监管?海报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2018年11月 ,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交通运输部网站以及国家邮政局网站都发布了关于《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意见征集已于2018年12月25日结束 , 目前新的管理办法暂未下发 。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 ”

  除了规定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监督管理单位 ,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通知收件人到智能快件箱提取快件时 , 应当告知收件人快递的运单信息、取件方法、智能快件箱布放地点、快件保管期限、逾期费用等信息 。 ”但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应该用何种途径和方式向收件人提供取件码等关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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