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余万债务从天降 你不相信都不行!( 三 )

这笔巨额债务 , 生物科技公司认为他们背负得莫名其妙 。

该公司称 , 从来没有与融资担保公司就涉案款项签订过《反担保合同》 。 直到法院开始执行该公司财产的时候 , 才知道欠下了巨额债务 。

此时 , 判决书已经生效 , 没有办法提起上诉 , 生物科技公司申请再审 , 但被裁定驳回 。 无奈之下 , 只好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生效判决检察监督 。

生物科技公司提供的相关申诉材料表明 , 2014年5月18日 , 经该公司股东会决议 , 韦某转让全部股权 , 退出该公司 。 同年6月6日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韦某变更为现在的负责人 。 然而案卷材料显示 , 韦某以该公司名义与融资担保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的落款时间却是2014年10月27日 , 并加盖了单位公章 。 既然韦某早就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 , 怎么能代表该公司签订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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