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余万债务从天降 你不相信都不行!( 二 )

在包装公司的请求下 , 韦某以个人和生物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联合另外1家公司和4名个人 , 分别与融资担保公司就此项借款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 。

包装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能按期还钱 ,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 , 于2015年5月代偿了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377万余元 。 同年7月 , 融资担保公司起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包装公司依法偿还其代偿款项和逾期担保费、利息等共计391万余元 , 反担保人生物科技公司、韦某等单位和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15年11月10日 , 法院经过审理 , 判决生物科技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就这样 , 生物科技公司背上了390余万元的债务 。

追根溯源

前任法定代表人伪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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